山东专利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案例
司法实践
专利诉讼
商业机密
著作权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手机:
18678888955
18678888955
邮箱:
jfzuo@sina.com
地址:
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区16层
站内搜索
产权合同
劳动合同书(2008版)
授予翻译权合同范本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1)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 范本3
商标权转让合同 范本3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美国专利商标局
技术服务合同(七)
上海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公安部经侦局与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共商知识产权保护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域名争议
认定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要件
发布时间:
2015年6月5日
山东专利律师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域名注册人有阻他人注册权利
2.交通银行有120个 “中国”域名
3.申请注册.eu域名,应该怎么办?
4.域名注册完成后的注意事项
5.出现域名争议的投诉时,应如何答辩?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山东专利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867888895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