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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8日 山东专利律师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初审程序          实审程序        授权后程序
  1
  品  品
  种
  权或 种
  申
  请  权申请号或品种权号
  品种暂定名称或品种名称
  当
  事
  人申请人或品种权人(代表)
  2
  变
  更
  内
  容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3 附件清单
  上级机关或者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
  变更名称的证明
  公安部门签发的更改姓名的证明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证明
  双方当事人签章的说明变更理由的证明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全体权利人签章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全体权利人同意赠予的证明
  双方当事人签章的权利转让合同
  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新权利人的代理委托书
  共同培育人签章的变更证明
  公证材料
  4当事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5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0809                  1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文字应打印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1栏所填内容应与该品种权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2栏的变更项目是指:申请人或者品种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国籍的变更,单位代表人姓名的变更,培育人姓名的变更,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的变更,代理人姓名的变更,品种暂定名称及其他项目的变更。
  四、本表上方及第1、3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内容,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五、本表第4栏,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由全体申请人签章。
  六、本表纸张大小为a4(210×297mm),重量不低于70g/m2。提交时一式两份,不得折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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