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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规范合法网站与打击非法网站相结合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6日 山东专利律师  
7月30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背景、特点、重点工作和行动步骤等问题,《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

  《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专项治理行动是在什么背景下开展的?

  王自强:第一,2009年专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重大举措。《纲要》强调,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反复侵权、大规模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对打击侵权盗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互联网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网络侵权盗版逐步呈现出集团化、专业化、高技术化的特点,不仅严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网络版权秩序,而且已经威胁到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文化娱乐等传统版权产业的生存和新兴媒体的发展。因此,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是版权执法的重中之重,也是贯彻落实《纲要》、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的重要举措。

  第二,2009年专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网络版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连续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网络影视传播、文学网站、网络新闻转载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管理、巩固网络版权执法的部门合作机制,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探索建立网络版权执法主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版权秩序。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就是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规范合法经营网站与打击非法网站,加强督导检查、完善执法合作机制,探索建立网络环境下版权主动监管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第三,2009年专项治理行动是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网络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全国人民和各行各业都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积极工作。我们将版权保护领域中社会最关注、影响最广泛、反映最强烈的网络侵权盗版作为当前版权执法的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社会环境,提高版权保护的整体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版权领域“迎国庆、保稳定、促和谐”的客观需要。

  《中国新闻出版报》:与此前专项治理行动相比,2009年专项治理行动有什么新特点?

  王自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规范合法网站与打击非法网站相结合。在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同时,注重规范重点互联网企业和网站使用作品行为,加大对在各地区有影响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的主动监管,对网络影视传播、文学网站、网络新闻转载等涉及作品授权使用问题进行主动检查,通过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等方式,树立互联网企业和网站“先授权、后传播”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防范侵权盗版行为的发生。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运用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网络版权监管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调研,加强作品登记、著作权合同登记等著作权备案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著作权授权信息数据库,为版权执法甄别网络侵权盗版提供准确依据,构建网络版权技术监管平台,形成常态化的网络主动监管工作机制。

  三是要加大专项治理行动中的督办、督导力度,注重治理实效。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制度,确保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落到实处;三部门还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成效。此外,还将运用激励机制,对专项治理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纳入2009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奖励范围。

  《中国新闻出版报》:对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要采取哪些措施?

  王自强:一是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版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案件线索的收集、行政查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查处侵权刑事案件,加大对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犯罪案件的刑事打击力度;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查处案件涉及的网站备案信息,依法处理被查处的侵权盗版网站。各级版权、公安、通信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合力。

  二是收集、梳理案件线索。广泛组织动员国内外权利人组织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充分利用国家版权局网站举报平台、12390反盗版举报电话以及各地的投诉举报平台收集各类案件线索;加强分析研判,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对收集到的各种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进行甄别分类,锁定重点线索,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三是将开展集中打击。各级版权、公安、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上级移交和自行收集到的案件线索积极开展打击行动,查处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关闭一批侵权网站、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联合督办的机制优势,特别是做好重大案件的移送工作,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中国新闻出版报》:规范合法经营网站是2009年专项治理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是如何部署实施的?

  王自强:在严厉打击非法网站侵权盗版行为的同时,对在各地有影响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主动监管,是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一项教育和打击相结合、以版权保护推动产业发展的长远之策。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主动监管:一是明确主动监管对象。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主动监管的重点互联网企业和网站名单,并将该名单作为专项治理行动和日常版权监管工作的重要参考,及时掌握相关互联网企业和网站的版权保护和守法经营状况。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要组织引导列入主动监管名单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按照“先授权、后传播”的原则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隐患,主动纠正违法使用作品行为。三是责令限期整改。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要责令列入主动监管名单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对自查出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自查自纠后仍存在违法问题的要依法查处。四是建立网络版权保护责任制。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对列入主动监管名单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要通过宣传教育,逐步建立守法自律责任制,签订网络版权保护责任书。

  《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专项治理行动历时4个月,是历年来最长的一次行动,具体行动步骤是如何安排的?

  王自强:专项治理行动将分准备阶段、自查自纠与收集案源阶段、集中治理阶段和督查总结阶段四阶段进行。

  在准备阶段,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并上报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名单。在自查自纠与收集案源阶段,组织引导列入主动监管名单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隐患;组织动员国内外权利人组织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收集案件线索,加强线索梳理。在集中治理阶段,责令列入主动监管名单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对自查出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要依法查处;充分发挥联合执法、联合督办机制,根据上级移交和自行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开展集中打击,特别是对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网站,加大刑事移送工作力度,集中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在督查总结阶段,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传我国政府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通报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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