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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第二次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1日 山东专利律师  

  国知网综合消息 12月1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建议会议继续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案。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专利法修订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经三次审议后,预计将于2009年上半年通过专利法修正案。2008年8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已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据悉,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高了授予专利权的标准;增加了促进专利技术推广运用的规定;加强了对专利权的保护,同时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以达到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并充分行使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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