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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5日 山东专利律师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2006年10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20.1-2006 《移动多媒体广播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该标准自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电子发行网址为: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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