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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知识产权注册简介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6日 山东专利律师  
  (一)专利和商标

  1995年,巴林制订了专利、设计和商标法,管辖专利、商标和版权注册。专利、设计和商标的受保护时间都不尽相同。

  1、专利受保护时间为15年,有时候还能延长5年。

  2、设计受保护时间为5年,可以延长2次,每次5年。

  3、商标受保护时间为10年,每10年延长1次,可以无限期延长。

  商标注册以后就可以得到商标权。但是,如果其他人举出充足的证据说明某个商标已经在世界其它地方使用了,那么在巴林的有关这个商标的申请就可能很容易的被反对掉。注册人将负责处理类似商标注册遭遇反对的案例。在公示之后没有遇到反对的情况下,商标就可以注册,并发给注册登记证。

  如果外国的注册是有效的和经过证明了的,那么,注册保护就能得到保证。注册过了有效期之后,在巴林就得不到保护了。在递交申请注册文本之后的两年内,如果注册了的专利或设计没有人使用,那么第三方就可以到法院申请此类注册作废。

  注册保护由巴林法院负责。巴林商业部将在法院为诉讼方作证。如果法院采纳诉讼方意见,决定对败诉方采取行动,那么巴林商业部将禁止使用有问题的商标的商品进口。

  (二)版权

  1993年,巴林颁发了版权法。它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打击录象带、录音带、艺术作品和软件等的盗版。

  巴林版权法适用以下情况:1、首次发表的巴林作家的作品。2、首次在巴林发表的外国作家的作品。3、1958年阿拉伯版权保护协定签字国的阿拉伯公民的作品。

  一般情况下,版权保护期限要延续到作者死后50年。如果是多人合著的作品,版权保护期限要延续到最后一位作者死后50年。(摘编自《在巴林从事经济贸易活动须知 (五) 巴林利用外资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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