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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金融工作会或下月初召开 15项议题引关注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2日 山东专利律师  

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日前表示,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可能于明年1月6日召开。会议将重点讨论此前已经完成调研的十五项重大金融课题,而备受关注的是否建立“金融国资委”问题目前还存在悬念。  分析人士表示,按照惯例,每次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总会有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因此金融界期待这次会议能就一系列重大金融改革问题给出明确的说法。  早在2010年初,作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前期筹备工作,由发改委、财政部、“一行三会”等20个部委分别负责的15项重大金融课题,相继进入密集调研阶段,目前已结项。市场普遍预期,上述重大课题将围绕风险防范和市场化建设两个主题展开。市场化方面的议题将围绕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债券市场发展、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等,关于“风险防范”的议题是完善金融监管协调、宏观审慎监管政策、金融消费保护、银行资本金补充机制等。  相关人士透露,“部分热点问题在本次会议上可能形成结论,而一些问题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可能会被暂时搁置。”  对于此前市场热议的成立金融国资委的议题,相关人士透露,金融国资委的动议最早于2006年由财政部提出,但在2007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未获通过。“目前这一问题仍存在一些分歧。预计此次金融工作会议对成立金融国资委也不会着墨过多,可能不会形成决议性文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此前指出,即将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定位于后危机时期的危机消化。从历史上三次金融工作会议看,每一次金融系统的重大变革都源自于对外部冲击的应对,也是激发金融体系改革的内生性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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